陈文昌律师网

“家事无小事”,“家传万代,和气千秋”

IP属地:北京

陈文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继承

  • 服务时间:09:00-21:00

  • 执业律所: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801113298点击查看

法律咨询
  • 去年7月跟中介已经签订了代租房屋合同,但是这两天中介老板突然要让我降房租

    您好,有什么需要咨询

    用户:ask****北京 - 朝阳区合同纠纷2024-04-05

  • 工亡不能认定

    您好您有什么需要咨询吗

    用户:ask****北京 - 房山区劳动纠纷2024-04-05

  • 想提离婚诉讼,不知道从哪提交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用户:ask****北京 - 丰台区婚姻家庭2024-04-05

  • 我跟他包过酒席,但是一直没有办结婚证,我们那会给了他10万园彩礼,现在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用户:ask****北京 - 西城区婚姻家庭2024-04-05

  • 遗产问题

    您好

    用户:ask****北京 - 顺义区婚姻家庭2024-04-04

查看认证资质 律师信息
  • 姓      名:陈文昌
  • 手      机: 15801113298 查看电话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 服务时间:09:00-21:00
  • 服务地区:全国
  • 传      真:
  • 邮      箱:469530418@qq.com
  • 执业证号:1110120********27
  • 执业机构: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 现任职位:合伙人律师
  • 所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洛克时代A座8A806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疑难想寻求陈文昌律师帮助,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陈文昌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陈文昌律师电话寻求帮助。

  • 全站访问量

    195421

  • 昨日访问量

    24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文昌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